大连市出台实施意见全面开创招商引资工作新局面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黄凤桐)日前,市政府网站公布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创招商引资工作新局面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确定我市招商引资工作要在东北地区处于领先水平、缩小与国内沿海发达城市的差距、保持东北地区投资最活跃城市的定性目标,设定2020-2022年招商引资分别增长10%、15%、20%的定量目标。
《意见》明确的定性目标是围绕《大连2049城市愿景规划》明确的城市定位、功能区划、产业布局,展开全方位招商引资工作;招商引资工作要在东北地区处于绝对领先水平,大幅度缩小与国内沿海发达城市的差距,保持东北地区投资最活跃城市优势地位。定量目标是2020-2022年,全市招商引资要逐年上台阶。其中,2020年,内外资到位资金和新设企业数要分别较上年增长10%以上;2021年,内外资到位资金和新设企业数要分别增长15%以上;2022年,内外资到位资金和新设企业数要分别增长20%以上。2021年,落地投资额1亿元以上产业招商项目120个,落地投资额10亿元以上产业招商项目35个;2022年,落地投资额1亿元以上产业招商项目150个,落地投资额10亿元以上产业招商项目40个。
根据《意见》,我市将实施“产业链条建补强固延”“存量资源扩增腾转”“产业转移承接合作”“对外开放扩面深耕”四大行动;协同“用好政府平台”“用活市场主体”“用足社会资源”三大招商力量;创新“产业招商链长制”“园区招商运营机制”“项目全周期服务机制”三大招商机制。
在配套保障方面,《意见》提出,要强化招商政策保障,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加大政策支持;建设专业招商队伍,全力培养打造既懂招商又精通外语的专业招商人才队伍;强化行业管理部门招商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招商引资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完善招商工作容错免责机制,鼓励招商部门和招商干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履职担当、改革创新;列支招商专项经费,保障国内外招商引资活动需要。
在落实责任方面,《意见》提出,要制定《大连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科学设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招商引资考核结果作为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业绩突出的招商一线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对招商引资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进行惩戒;连续两年考评等次为不合格地区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和晋升职级。设立招商专项奖励资金,对招商作出突出贡献的相关国企及事业单位给予相应奖励。
文章选自腾讯网